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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营造公正和谐环境 ---我院召开供应商暨重点岗位人员集体廉洁约谈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08 14:48 本文来源: 系统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廉广西、清廉医院建设,营造公平公正、友好和谐的合作环境的有关工作要求,规范药品、耗材、设备在医院的购销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进一步将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5月6日下午,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召开供应商暨重点岗位人员集体廉洁约谈会议。医院院长、副院长、纪委书记,药械科、总务科、财务科、信息科、招标办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与我院有采购供应关系的药品、设备、耗材、基建维修承建商、招标代理公司代表共4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医院纪委书记刘艳红主持。

首先,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伟对各供应商在与医院业务往来中遵守合同规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提出了明确要求,李院长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增强廉洁意识、严守行业规范;三是强化购销双方的相互监督,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其次,副院长张杰领学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提出准则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具体化呈现,体现了“管行业必管行风”要求。

再次,纪委书记刘艳红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共同增强廉洁意识,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清形势,知敬畏。卫生领域仍存在一些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频发、招投标程序违规等情况。要按要求严格执行设备、物资、耗材及药品等采购制度,确保程序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二是要遵纪守法规范行为,依法合规经营医药购销业务。医药及销售代表在我院开展业务时,应严格按照自治区卫健委以及我院关于规范医药及销售代表在医疗机构推广药品相关行为的规定(“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各供应商要规范自身营销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安排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开展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严禁商业统方,严禁销售人员进入医疗工作场所,严禁医药代表私自拜访医务人员。

三是要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合作关系。恪守医疗领域的行业规范,医药购销环节遵纪守规,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依法经营、按章办事、阳光操作,与医院携手营造公平公正、友好和谐的合作环境。医院纪委对药品、医用设备及试剂耗材、基建维修等重点领域及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最大限度挤压权力寻租空间,要做到药品、医用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的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医院要与合作单位统一思想,共同将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制度融入医企合作的各方面,构建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系。

最后,药械科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2名供应商代表也作表态发言,就践行廉洁自律、诚信购销做出了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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