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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皮肤病医院恢复开诊就诊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1 16:10 本文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就诊需求,我院3月2日起恢复门诊开诊,具体通告如下:

一、开诊时间

  每天8:00—12:00,14:30—17:30,中午休诊消毒。

二、采取预约就诊,自助缴费

  1.请关注我院“广西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医生出诊信息,先网上预约,预约缴费成功后再来院就诊疫情期间,实行微信缴费和自助机缴费,暂不开设人工挂号和人工缴费。

  2.本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敬请各位病友来诊时携带身份证。

  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暂不办理入院手续。


操作步骤:

  首次使用(如果您已在手机绑定信息请省略第一、第二步)

  第一步:关注“广西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公众号

 医院二维码.jpg

  第二步:进入“广西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公众号首页,选择底部“查询服务”“就诊人管理”按提示填写信息绑定信息;

 

  第三步:选择首页“医疗服务”“医院服务”选择预约挂号、待付账单(门诊、住院缴费)、检验报告、住院费用查询等功能

 

  温馨提示:门诊挂号预约请您提前15分钟到挂号处前台现场确认。门诊缴费如需发票请到收费窗口打印。


三、就诊注意事项

  1.来院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自备)。

  2.我院实行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医院大门口设置有“出“”入”扫码标识,请自觉扫码,并配合医护人员登记相关信息。

  3.门诊患者及家属请耐心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配合医务人员的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预约就诊,陪诊人员最多1 人,候诊过程中,保持每人1米以上,实行“一人一诊一室”。

  5.有下列情况者,请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1)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防城港市、都安县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 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防城港市、都安县及周边地区, 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

 

  虽疫情有所缓解,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好自己,就是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最大的贡献!

  就诊过程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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