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进修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6月,2000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是广西首家集“临床、科研、防控、教学”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甲皮肤病专科医院。主要负责全区皮肤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是自治区皮肤病防治指导中心及皮肤病临床治疗、科研、教学基地。医院牵头成立了广西皮肤病防治专科医联体。
医院重点打造以皮肤科为龙头,多个亚专科建设集群发展的医疗服务模式。设有皮肤内科(皮肤一科、皮肤二科、皮肤三科(性病科,广西重点专科))、外科、医学美容中心(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真菌病科等多个临床亚专科;同时设有检验科(自治区性病中心实验室、医院中心实验室)、病理科、医学影像科等医技科室。开设有国家级银屑病、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白癜风、痤疮与玫瑰痤疮、变态反应、面部色素病、疤痕等专病门诊。自主研发皮肤外用制剂49种,在临床诊疗和用药上展现优势和特色。
一、进修招生计划
(一)每年分4批次招生,分别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月初入学,一般1号报到和岗前培训,周末及节假日则顺延。
(二)原则上进修时长不少于3个月。
(三)一般可选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等(临床医师进修各专业不得少于6个月)。
二、进修报名条件
(一)进修学员选送单位应为县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师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不包含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进修医学美容专业(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外科)的须具备相应专业经历及基础,进修美容皮肤科须有2年以上皮肤科工作经历。
(三)医技科室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卫生资格证或上岗证。
(四)护士具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并在注册有效期内。
(五)进修学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医风和团队协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身心健康,并具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能完成我院进修培训所要求的教学及诊疗活动。
三、进修申请流程
(一)个人填写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材料PDF电子版,以“姓名+单位+进修专业”格式命名,发送到我院院办电子邮箱(gxpysbgs@163.com,联系电话:0771-2317363)。
(二)我院将提前五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录取结果(一般于2月底、5月底、8月底、11月底发送录取通知书,请密切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进修学员按照进修录取通知书要求准备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医务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本次进修资格)。
四、进修培训费
(一)进修费用:无需缴纳进修费。
(二)住宿费:进修生自行安排住宿,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五、结业
进修人员如期完成进修学习计划,进修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及进修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进修结业证书(进修3个月及以下的不颁发结业证,可开具进修经历证明)。
六、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大学东路清川大桥路口)
医务部联系电话:黄老师,0771-231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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