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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广西皮肤病医院)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10:08 本文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取消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60号)》的通知,我所(院)将按照文件要求于2020年1月1日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取消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6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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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广西皮肤病医院)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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