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30 18:14
本文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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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要求,遵循“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原则,自2025年6月30日起,我院对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进行调整。现将我院部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公示如下:
一、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额度
以下病种预交金额度根据2022-2024年我院次均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平均值核定,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二类(金额单位为元)。
序号 | 主诊断名称(ICD10)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预交金额度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预交金额度 |
1 | 带状疱疹不伴有并发症 | 1100 | 2000 |
2 | 特应性皮炎 | 1100 | 1900 |
3 | 泛发性湿疹 | 900 | 1900 |
4 | 湿疹 | 1100 | 1800 |
5 | 寻常性银屑病 | 1200 | 1600 |
6 | 急性荨麻疹 | 1100 | 1400 |
7 | 多形性日光疹 | 1600 | 1200 |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上住院预交金额度为入院时主诊断病种的预交金额度,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或出现并发症时,实际预交金金额可能会因患者的具体病情、治疗方案等因素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二)住院预交金仅为患者预付的医疗费用,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三)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按自费患者收取住院预交金。
(四)后续我院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25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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