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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3 17:21 本文来源: 系统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红外辐射治疗装置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进口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红外辐射治疗装置
1
35
治疗光源技术参数要求
1.治疗光源:卤素光源;
2.输出功率 ≥ 750W;
3.输出方式:连续输出。
4.光源光谱波长范围:400—2500nm
5.治疗深度 ≥ 10CM
6.光辐照强度。在出光口处光辐照强度经检测>1500mw/cm2。
7.治疗时间:
7.1液晶计时器,时间设定可自由调整。
7.2照射时间设备范围:开机连续照射时间≥8小时,8小时内无需停机散热。
7.3连续可调设置总治疗时间步进值≦1min,无任何误差,治疗时间结束时自动关机。
8.治疗主机外壳温度:﹤41℃.
9.散热装置:
9.1  风冷散热
9.2  散热装置适用时限≥8000H
10.可以直接对面部进行照射治疗。
11.支撑系统:
11.1 万向轮移动
11.2 可液压升降,垂直移动距离100cm-180cm。
2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1
176
1、适用范围:可应用于女性会阴部位松弛、漏尿、脱垂、炎症、外阴色素沉着、妊娠纹、瘢痕等产后问题。也可应用于皮肤松弛、妊娠纹、膨胀纹及其他皮肤纹理紊乱的剥脱和凝固治疗、祛除表皮各类赘生物、治疗痣、疣、小肿瘤、鼻赘、色素瘤、还可用于皱纹、眼睑松弛、眶周细纹、光老化、色素性疾病、植皮术后色泽不一、烧伤瘢痕、外伤瘢痕、手术瘢痕、痤疮瘢痕以及日光性角化、脂溢性角化和皮脂溢性疣、皮肤年轻化、甲癣等治疗。
2、波长: 10600nm
3、激光介质: 二氧化碳
4、激光管材质: 固体激光管
5、★技术:点阵激光技术,非使用像素(束)激光技术或射频技术。
6、▲峰值功率最大:≥ 200W
7、▲终端平均输出功率最大:≥ 40W
8、单脉冲激光能量最大:≥ 160mJ  
9、▲单脉冲穿透深度最深:≥ 1000um
10、具备635nm标准光
11、具备切割手具
12、具备扫描手具
13、▲光斑扫描方式: 具备螺旋式扫描方式,以降低热损伤
14、光斑大小可选,光斑形状可选 ,图形大小可调
15、治疗手具为7节关节臂式
16、具备以下工作模式:
(1)超脉冲模式
(2)连续模式
(3)点阵模式
(4)切割模式
17、具备新型功能:
(1)具备全层治疗模式
(2)具备妊娠纹治疗模式
(3)具备粗细磨削模式
(4)具备甲癣模式
18、操作系统具备用户预设程序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人。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陈西路3号

联系人:王帅达

电话:0771-2317363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陈西路3号

联系人:谭东红

电话:0771-2317155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pdf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超脉冲C02点阵激光)进口论证公示.pdf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进口论证公示.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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