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6.5万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5000.00元,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人投标的各项单价及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移动式灭火器、设备设施标识化以及其他消防设施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5.服务期限:运维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6.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投标人无需到场;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老师0771-2317363
附件: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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